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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一村民请人装修房屋却拒绝付尾款!?咩回事→

类别:公司新闻   发布时间:2023-12-07 16:00:51   浏览:

  装修房子本来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,然而在装修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让人闹心的问题。不久前,信宜市新宝镇的叶叔就因为对装修不满意,与承揽人杨师傅之间发生了矛盾,双方在装修款的数额上发生争执,并且多次协调不下来。

  叶叔和杨师傅原本并不相识。年初打算装修房子,经熟人介绍,找到了有着多年装修经验的杨师傅帮忙。双方约定:由杨师傅负责房子内外墙的装修,主要包括刷水泥浆和贴瓷砖等工序,可让人没想到的是,杨师傅接活装修到六月,即将快要完工的时候,问题就出现了。

  在装修过程前期,双方对质量方面没有提出异议,但在杨师傅贴楼梯墙裙瓷砖的时候,叶叔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,门口走廊地板瓷砖凹凸不平,楼梯墙裙把方正的瓷砖切割成好几个大大的尖尖的三角形来贴,非常难看,很不美观。

  杨师傅认为,门口走廊地板瓷砖之所以会上下不平整、凹凸不平,主要是地板底部是新填土松软、不平整所造成的。另外,当初在贴楼梯墙裙瓷砖的时候,叶叔外出务工不在家,没有给出贴瓷砖款式具体方案,双方在电话沟通时,叶叔叫杨师傅按平时的做法贴就行了。

  因为对装修不满意,而总的装修款为24180元,叶叔只支付了5000元给杨师傅,剩下的19180元尾款,叶叔表示不愿意支付,就这样剩余装修款成为导火索,引发双方矛盾。

  叶叔:“杨师傅需要把门口地板砖和楼梯墙裙瓷砖全部凿掉,重新用方正的瓷砖要给我贴好,瓷砖、瓷砖胶等材料和工钱全部由他杨师傅负责。”

  杨师傅:“我愿意负责贴瓷砖的工钱,地板砖、瓷砖、瓷砖胶等材料款应由屋主叶叔承担才行,总不能把近2万元钱全部扣掉。”

  由于无法自行协商,双方当事人向信宜市司法局新宝司法所申请了调解。在实地了解情况之后,新宝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组成调解小组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。

  叶叔提出有质量问题要扣除装修款近2万元,但是杨师傅却认为这样扣得太多了。见两人谈不拢,调解员随即从“法”的角度出发,分别找叶叔和杨师傅进行了一番劝导。

  调解员指出,叶叔所提出的这部分因装修质量问题要在杨师傅的装修款扣除,在法律上是支持的。因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、重做、减少报酬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”。而另一边,调解组的其他成员则从“情理”的角度对叶叔进行劝导,门口走廊地板、墙裙的质量问题只是一部分损失,只能计算实际损失,不能把杨师傅全部工钱扣除。

  对此,调解员又与叶叔进行了一番沟通。然而,对于调解员的劝导,叶叔始终还是不能接受,调解员决定暂缓调解。

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调解员再跟双方做思想工作,让杨师傅承担返工的工钱和因返工重新使用的地板砖、瓷砖和瓷砖胶等材料款;让叶叔是否能够再体谅体谅,把实际损失按面积计算瓷砖和材料款,加上拆除有问题瓷砖和返工贴瓷砖的工钱,让装修的杨师傅一方能够接受。

  几天后,调解员再次找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员指出,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,对施工的要求和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没有事先约定,并且杨师傅提出的叶叔同意进行施工的口头约定,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,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。另外,调解员还进行了一番剖析,指出若按行业标准进行返工成本也比较大。

 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之后,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:确定杨师傅剩余的装修工钱为19180元,扣除返工地板砖、瓷砖、瓷砖胶等材料和工钱共折款1680元,其余的17500元装修工钱在签订协议时由叶叔一次性付清杨师傅;门口走廊地板砖、墙裙由叶叔负责找人返工自行解决。至此,双方纠纷得以化解。

  这场矛盾纠纷主要发生的原因就是,因为现在农村普遍大家法律意识不是很高,先签协议白纸黑字写下双方的约定,这一块的意识很薄弱,农村这种因为口头协议产生的纠纷就频发。

  装修合同纠纷的增加,暴露出家装市场目前广泛存在的工程量约定不明、质量问题频发、口头合同难维权、当事人证据意识弱等一系列问题。究其原因,多是装修双方契约意识欠缺所造成。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,在装修工程进行前,还是要签订好相关合同协议,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